這是發生在上世紀50年代的真實因果報應故事。
故事發生在湖南省安鄉縣永裕鄉楊家垸,當事人賀克儉一家老少三代五口人。在1949年前,他家在當地算比較殷實家庭。中共建政後,1950年賀克儉參加了志願軍,1954年退伍回家務農。
由於受無神論的教育,回家後,賀克儉在所謂破四舊、破除「迷信」中積極表現自己。當時大隊裡給他封了一個民兵小隊長。別看是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「官」,為了防止「階級敵人」的破壞,還專門給他配了一把大刀,賀克儉天天配在身上。
1954 年,洞庭湖漲大水,外洪內漬,賀克儉在大隊裡管水。6月的某日在巡水過程中,為了尋求排水路線,他走到中河垸見地中有一座土地廟,進去一看裡面居然供著土地菩薩,這不是迷信的東西嗎?怎麼能讓這種東西存在呢!賀克儉抽出隨身帶的大刀,將土地像劈成兩塊,並將土地像作為泥土堵了「熱口」(田埂間的放水口)。當時好多人都去看了,大家都說這個事做不得,怎麼能刀劈菩薩像呢!可賀克儉卻滿不在乎地說:什麼菩薩不菩薩的,什麼劈不得,我這不是劈了嗎?
這件事發生後,賀克儉家裡就沒有清靜過,先是家裡每到晚上總有大刀的敲擊聲,半年後,賀克儉的老娘雙眼全瞎了;第二年,賀克儉的妻子無故上吊自殺(當時縣公安局還立案調查,停屍多日,最終查無原因);後來的幾年里,賀克儉和他的獨子都瞎了一隻眼;到1966年賀克儉的父亡故。就這樣,賀克儉一家三代僅剩三口人、兩隻眼睛。
當地直到現在還流傳一句話:刀劈菩薩像,三代人兩隻眼。(文/赤腳散人)◇